作者: 天天站长
《 天天站长 》论坛用户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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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注册条件 第二章使用者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文章管理 第四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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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注册条件
第1条参见《《天天站长》论坛管理规则》之第11条。
第2条为便于管理,用户应使用个人真实资料注册。
第二章使用者权利与义务
第3条用户享受本站合法用户应有的一切权利,同时须遵守本站管理规则。
第4条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本站保护,除非有合法的法律证明并经论坛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本站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用户个人资料保密部分的查询。
第5条用户无论发表什么,其言行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第6条用户发表文章时应注意把文章发表到相对应的版面上,管理人员有权利将违反者文章转移或者删除。
第7条用户有举报违反法规现象的权利与义务。举报可采取给版主、站务管理员或站长发短消息或在相应版面张贴文章等形式。查证属实后即予处理。
第8条为维护正式用户权益,本站不主张帐号公用。由于帐号公用、借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注册人承担。除经站务组批准外,有特殊权限的帐号禁止公用。第三章文章管理
第9条本站对于下列文章予以立即删除: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10条本站不允许未经许可的商业性广告。
第11条灌水文章的认定:
(1) 无意义的字符串、空文章视为纯灌水的文章。
(2) 全文仅包含简短词语的等简单表态性质的文章(也称“批阅式灌水”)视为纯灌水文章。
(3) 相同内容的一篇以上文章视为纯灌水文章。
(4) 标题式灌水、空文章属于纯灌水。
(5) 各种抢第一的文章属于纯灌水。
(6) 非[灌水]版,内容属聊天性质的文章, 在同一天同一版内超过3篇的视为灌水。
(7) 非[灌水]版,对同一主题以聊天对答形式在版内回复的视为灌水文章。
(8) 非[灌水]版,所发表意见与原主题严重偏差并言之无物的文章视为灌水。
(9) 其它无实质性内容的文章。
第12条对于过量灌水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灌水]版不在此列。
第13条禁止相同内容文章在三个(含三个)以上的版面发表或转载,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处罚
第14条对于进行非法行为或版面上发表违规言论等有害信息的帐号予以删除,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因此触犯我国法律的,一切后果由发布信息者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对所有违反站规的行为,重犯者加重处罚。第2次重犯者,要求本人保证不再重犯方可免删ID。
第16条论坛上的一般违规行为,半年之内没有处罚的,自动免于处罚。超过时间而未处罚的,由站务组酌处。
第17条本站的全站性站内处罚主要有以下形式:
(1) 全站警告;
(2) 封用户全站发帖权
(3) 删除帐号,删除帐号的同时,可以把该ID设为不可注册。
(4) 封该用户上站IP。
第18条对于发不相同内容(包括转贴、内容相同、小幅修改、改换题目等)的帖子:
(1)对于在三个(含三个)以上不同讨论区版面发布相同内容的文章的帐号,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封全站发帖权处罚,直至删除帐号;
(2)相同内容单个版面一文多发,由版主处理。
第19条对于过量灌水的帐号:
A.对于一般用户:
(1) 情节较轻者警告;
(2) 情节较重者严重警告;并可削减其文章数20%-30%;
(3) 情节恶劣者删除帐号。
B.对于版主:
(1)情节较轻者削减文章数比例为30%-50%;
(2)情节严重者、严重影响本版运作者撤销其版主。
A项(2)、(3)款和B项由站务组站长以及至少2人决定并执行。
第20条对于发表蓄意挑起争端或人身攻击、谩骂的文章的帐号:
(1) 情节较轻者严重警告;
(2) 情节较重者封全站发帖权;
(3) 情节恶劣者删除帐号。
使用谐音、粗话、外语人身攻击的,在可辨识认定的范围内同样处理。
第21条造谣但没有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给予警告。有明显不良影响的,严重警告直至删除帐号。对于转载谣言的和造谣的要区别对待。发伪公告的也属于造谣。
第22条对于挑衅性文章,可删除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删除帐号。
第23条对于不良ID,站务有权直接删除,并列入不可注册ID。对于昵称、签名档或个人说明档,如带有不良色彩,或严重影响他人等,站务组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删除帐号。
第24条不容许以近似ID、近似昵称、签名档、个人说明档、混淆视听的言论等等骚扰他人。出现此类情况由主管站长对蓄意仿冒者的帐号予以删除。
第25条在发文、信息、中人身攻击的,警告,情节较严重者可以同时封全站发帖权,直至删除帐号。
第26条不许在昵称、签名档、个人说明档里使用粗话。违者,站务发信或公告提醒其改正,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27条对于严重危害本站的行为,一律除帐号。
《天天站长论坛管理团队》对本规章制度具有最终解释权